文:李政霖(2025 奧地利歐洲論壇獎學金得主)

我在 EFA 活動晚會現場。Photo Credit:李政霖 提供
在台灣,法律系與國家考試幾乎畫上等號,但在奧地利,法律人的路似乎更加「開放」,兩國的環境與思維有何不同?作者在歐洲論壇訪談 3 位奧地利青年,看見不同的學制、執照制度與職涯想像,也反思法律教育如何可能不只通往律師,而是通往更廣的未來。
從大學開始,在法律的學習之路上走了 8 年,時常有個疑問,除了律師與法官,還有什麼樣的選擇?
這次在奧地利「歐洲論壇(European Forum Alpbach,EFA)」,機緣巧合下遇到許多的法律系學生,以及具有法律背景的人。在聊天過程中發現,這些「法律人」對於未來的想像,未必只有律師與法官等可能,而是採取開放的態度:當了解法律的運作,形同熟悉了某個領域的基本規則,如此,便可有無限的可能。
這樣的思考讓人耳目一新,使我更加好奇奧地利在養成法律人的過程,與台灣有何差異?因此,在論壇期間,把握機會訪問了 3 位現為或曾為法律系學生的朋友,希望透過訪談,了解奧地利青年對於未來的想像,提供給讀者思考。

與受訪人 Anna 合照。圖/李政霖 提供
在台灣念法律系=考試、考試再考試?
「你未來想當法官或律師嗎?」當被問到就讀科系及未來規劃時,法律系學生最常被問的一句話想必就是類似的問題。
「喔,沒有,我還在想⋯⋯」若回答是否定,許多時候,語未畢,這段對話就結束了。
大多數法律系學生一入學,就會聽到一句名言:「國家考試的及格證書,才是真正的法律系畢業證書。」而這所謂的國家考試,大多指的是律師或司法官考試的及格證書。
隨著社會給法律系新鮮人冠上這樣的期待後,「考試」似乎成為每個法律系學生的必經之路,也使得法律的學習,往往與「國家考試」劃上等號,再加上錄取率極低,學習法律便成了一個考試導向的高壓途徑。
在台灣,要成為一名律師,必須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下稱律師高考)」。報名資格除法律系畢業外,凡大學畢業,並修畢 20 個考選部列舉公告的學分後,即可參加。
律師高考分為兩個階段,即俗稱的第一試與第二試。第一試為選擇題,考科多元,除法學英文,包含了約 14 個大類;第二試則分為公法、民事法、刑事法、商事法及國文(註),以及選試。有關選試,簡言之,考生可在「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或海商法與海洋法」中,任選一科作為考試科目。
除此之外,即便達成錄取門檻,仍要符合俗稱的 400 分門檻,亦即除國文與選考外的主要科目,總分合計要達到 400 分才能通過。而要成為法官或檢察官(統稱為司法官),則是在通過二試後,排名一定比例的考生有機會參加第三試的面試;倘若通過,則會再進到法官學院受訓後分發。

我在 Food for thought 講座進行分享。圖/李政霖 提供
我國「律師高考」難嗎?從幾個數字告訴你
若從律師高考的及格率來看,以 2024 年為例,第二試 4 個選試科目加起來僅有 988 人通過,而第一試報名的總人數卻有高達 12,463 人,如此計算下來,律師高考的通過率僅有 7.92%。而這個錄取率,還是近年律師考試的錄取放寬後的數字,由此可知考試的困難,更加深了法律系學生對於考試的執著與壓力。
然而,念了法律系,一定要成為律師、檢察官或法官嗎?
面對這個問題,我想不只是一般大眾,就連法律系學生自己也會有所疑惑。實際上,當然是有其他選擇,除了其他與法律相關的公職人員考試外,或許也可以到公司當法務。然而,筆者過去參與系上榮譽導師活動時,身為外商銀行法務長的導師直言:「當 10 個人來面試,同樣都沒有背景、也不認識。其中 3 個有律師執照,如果你是面試官,你會選誰?」答案呼之欲出。
或許是社會對於法律系學生,早就預設了成為律師的這個期待,讓莘莘學子或多或少地,將自己放進了這樣的框架之中。從勞動部統計的數據中可見,當我們談到讀什麼有利於就業時,雖有不少民眾認為如藝術、人文社會及語文等文組學門就業不易,但「法律學門」其實才是那個「需要最多時間」才能找到工作的科系。
以 110 年畢業生為例,直至 113 年的 1 月份,平均需要花到 5.6 個月的時間才能順利就業。而攤開歷年數據,法律學門在這個統計中,常常都是「一枝獨秀」的存在。

資料來源/勞動部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網站;製圖/許媁筑
在這樣的氛圍下,周遭許多同學,大三起就開始組成讀書會,準備研究所與國家考試,亦有開始報名補習班。甚至有更極端的狀況──有些學生在大二時,就開始補習司律考試,不參加任何課外活動,每天兩點一線往返宿舍與閱覽室。
然而,讀法律真的只是為了考試?只能當律師、司法官嗎?
抱著這樣的疑問,筆者在歐洲論壇上認識了好幾位具有法律背景的奧地利青年代表,有的還在就讀法學院,有的則已經在工作中,並深入採訪了其中 3 位夥伴。
在交流的過程中我發現有 3 個現象,與我在台灣學習法律時看見的很不同。接著我將一一詳細說明,希望能藉由這 3 種不同,提供讀者朋友們新的想法。

與受訪人 Bella 合照,Bella 提到:「人生可以有無限的可能」。圖/李政霖 提供
台、奧不同之一:法學院的就讀門檻與學制
首先,據受訪者的說明,進入奧地利法學院就讀很容易,原則上只要登記即可入學,除非該年度欲入學者超過學校開放的名額,學校會舉辦一個入學測驗(admission test),來篩選學生。但據受訪者們所言,該測驗並不困難。
上述這樣的設計,是為了給予所有人了解、認識法律的機會。受訪者亦直言,在奧地利,進入法學院不是件難事,畢業才是。對此,幾乎每個受訪者都提到畢業的困難,甚至有受訪者指出,每年入學的法學院學生可能有 1,400 人,但大約僅有 200 人畢業,且多數人會用 5 至 6 年完成法學院的學業。
此時我問了一個問題:「是否會有學校排名好,所以特別競爭的可能?」受訪者指出,在奧地利,法學院的排名(Ranking)並不是社會大眾所追求的指標,當然如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歷史悠久,資源被視為多於其他學校,但在本質上,學校之間並不會有太多因排名而不同的評價。
看回台灣,進入法學院就讀或許未必是一件困難的事,但要進入大眾認為「很好的」法學院,卻是極為競爭。這或許跟國人普遍在意學校的排名有關,且在事實上,不同學校間能取得的資源亦差距懸殊,這也加深了對於進入「好的」法學院的競爭力。
在學制設計上,台灣是以基礎的學士學位、碩士學位與博士學位等 3 種類型區分,其中學士學位原則上不需要撰寫畢業論文,後兩者則需要。
在奧地利,一般我們所理解的法律系,畢業後會直接取得一個等同碩士學位的學位資格(magister, Mag Lee),據受訪者形容,這是一個古老的學位名稱。在學習上,與台灣的法律系相似,都需要學習基本的法律科目,諸如憲法、民法、刑法與商事法等法科,但奧地利法學院會要求學生要寫兩篇論文作為畢業論文,有受訪者指出,部分法學院開放學生以模擬法庭或其他方式替代其中一篇論文的撰寫。
在授課上,奧地利法學院的教授,多採用講授(lecture)方式進行,此與台灣的授課方式類似。對此,因為筆者也有美國法學院學習的經驗,故進而詢問「教授是否會努力促成課堂上的討論?」受訪者多表示原則上不會,但大部分奧地利教授很開放學生提問,且學生也都很積極在課堂發問,表達自己的意見。與之相較,筆者個人在台灣法學院學習的經驗而言,多數學生似乎屬於較為安靜、專心聽講的類型。

台灣學員們與科索沃總統(右二)合照。圖/李政霖 提供
台、奧不同之二:取得律師執照的難度與限制
在律師考試的難度上,受訪者大多認為奧地利的律師考試是困難的,但都提到有關律師考試,最大的挑戰在於「就考的次數限制」問題。
一般而言,考試通常為一個口試、兩個筆試。奧地利律師考試設有 3 次限制、法官則是兩次,且政府不會公告考試錄取率。在通過考試後,需要到律師事務所,或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3 年以上(通常為 5 年),才能夠自行執業(junior lawyer in law firm)。
設有考試次數限制,聽起來對於考生壓力頗大,但受訪者全部都持肯定並支持的態度。他們認為,若考了 3 次仍無法通過考試,那就代表不適合這個環境,應該要轉換跑道,而不應該將生命都壓在考試上。
受訪者之一 Isabel(Bella)表示,她的人生規劃中目前沒有考律師一途,並表示未來如果認為有需要,她會再準備。針對考試限制一事,她直言:「去做其他事也很好啊!」正在法學院就讀的 George 則表示:「次數限制是一個好制度,因為你有很多時間可以準備,如果你考不過,或許這不適合你。」透過他們的想法,可以一窺奧地利年輕人看待限制的思維。
與之相較,台灣的律師考試確實困難,但並沒有考試次數的限制,且在取得律師執照後,自行執業的彈性與機會較大,近年也可見越來越多的年輕律師自己開業。筆者認為,設有考試次數限制是否適當,容有爭議;但不可否認的是,確實有許多人付出了大量時間與精神在考試上,因而忽略了自身其他的可能性。
台、奧不同之三:法律系學生對於未來的想像
對於未來,受訪者皆提到奧地利許多念法律的人,是以律師、檢察官或法官等為職涯發展目標,但並不是唯一。訪談過程中,總感受到他們對於未來有著其他的期待,也不會執著在單一的框架中,而是真心認為法律能帶給他們人生的益處。
例如,一位受訪者指出,就讀法律後,「讓我不再懼怕,也讓我有不同的視角看待這個世界,因為我知道這個世界是如何運作。」另一位受訪者則分享:「了解法律的人有一定的優勢,所以法律人是一個與政策、不同族群溝通的橋梁。」
我問了一位在學的受訪者,如果因為次數限制而無法成為律師,他會怎麼想?他從容地回說:「這是我現階段的目標,但不會是一定。如果考不過,可能代表著我適合更好的地方吧!」

講座活動分享各自想法。圖/李政霖 提供
結語:重新反思「做什麼,像什麼」
台灣與奧地利在法學教育之間,無論在制度上或教學上,筆者皆不認為有優劣之分。而從這次的訪談與聊天過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一定」在台灣社會上的影響力,就像古語有云:「做什麼,像什麼」──但當一個人選擇做了什麼時,應由誰來定義他該像什麼呢?
在歐洲論壇的兩週,結識了來自數十個國家的朋友,「從容」是可貴的,也是此行的重要收穫。猶記兩年前多位老師,在我掙扎著是否出國留學時告訴我,這世界很大,人生很長,有著更加遼闊的天空!
也希望能藉本文,讓無論是深陷何種泥沼、困境中的讀者有所啟發,當你用盡渾身解數努力後,縱然未必能達成目標,但人生沒有「一定」,還有更加廣闊的天空等著你去探索。
註:考科完整名稱為「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國文(作文)」。
《關於作者》
李政霖
現就讀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亦為執業律師。長期關注勞資關係、性別平權、職場霸凌等法律問題。特別著重企業永續中勞工權益的落實。此次參與歐洲論壇,期望探尋「社會(Social)」永續指標的實踐方式,並將歐盟經驗帶回臺灣。亦計畫以臺灣職場性平法制之發展作為交流媒介,向各國介紹臺灣法制。
《換日線》執行編輯|洪翊芳
《換日線》核稿編輯|孫雅為
